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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的好朋友作文400字

他是我的好朋友作文1000字

我完全无法想象,他,竟会成为我促漆而谈的朋友。

第一眼看见他,还记得是见他和亢说话。觉得他名字挺有趣,但始终没有认识他。

一直到和他坐同桌。

亢被调走了,我和他坐到了一起。当时一心只想和同学接近,极力让自己阳光的一面展现给同学们。但是和他一起时,我根本无法隐瞒。他是那么地天真和纯洁,使你在他难过时无法不生出一丝怜悯和保护的欲望。

他淘气,淘气到有时候让我大发雷霆。但是他从没计较过,也从来没抵抗过。甚至我向他动手,他也不会还手。每次动手打他时,看到他那毫不在意的表情,就不由得停下手来。即使他有再大的过错,也不予计较。

他天生就是个乐天派,可也有痛苦的时候。每当有心事的时候,就会来向我倾诉。他的每一句话,我都能认真地听,仔细地听。我总是希望解决他的.一切心事,因为我不想让他变得和我一样。我希望他快乐,希望他活的无忧无虑。如果我是在小学时的话,一定会事事让着他,帮着他。可到了初中,脾气大了许多,也不免让他难过,有时说出一些伤人的话,做出一些对不起他的事,可他从不计较。他的眼神,让我觉得无比地愧疚。

他有时也和我说几句大话,但不像张翔说的那么让人难受。他的话,感觉字里行间都充满着快乐。一句一句,都使人感到了他的阳光气息。

他有时也喜欢做出一些令我难堪的局面。但是我也从来没恨过他。只是做出表面上的一副狠相,可心中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他,理解他。

他很大方,我出事那段时间坐公交车时,他天天和我一起回家。仿佛在他心里,我的分量比他在同伴的那名小学同学还重要。回家的途中,他经常买2个饼。圆圆的,厚厚的,小小的,白白的。里面含了一层豆沙。第一次他给我买是在冬天。饼很凉,很硬。可是我觉得它特别好吃,特别温乎。舔一口豆沙,突然感觉有一丝淡淡的甜蜜传到了口中。那时真觉得这就是世间最好吃的东西了。就这样,他每天都买2个饼。他一个,我一个。我们一同感受这种甜美。有时饼卖完了,他就会买几个热腾腾的包子。我从前不爱吃包子。但是接过他手中的包子,狼吞虎咽时,感觉这包子特别好吃。每天的中午,晚上放学时,我们都习惯性地走到一起。哪次见不到他时,心中有一种隐隐的失落,希望他就在我身边。每次把我送到车站口,他都停下车和我说一会儿话。但也没少给我添乱。说完话或捣完乱时,他就飞快地穿过马路,骑着车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有他陪伴的这段时间,我的心情一直是最好的。

渐渐地,我又骑上了车子,我们无法走到同一条路上了。我又有了别的人同路。但是总找不到他带给我的那种心情和快乐。之后有时他去爷爷奶奶家骑车和我同路,可由于有其他人和我们同行,找不到了以往的那种感觉。我只能每天睡觉时静静地回忆,和他的那段时光。

期末考试,我们都考得不好。可是我没有哭泣,因为我知道,即使全班人都看不起我,但至少还有他,能和我促谈心事,化解我的痛苦。在我的身旁理解我,鼓励我,安慰我。在我的心中,他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更是我唯一的知己!

他,学习成绩中下。虽然他学习不是多么好,但是他的作文却挺好,就连我这个中上的学生作文都没他好,我都甘拜下风!但是他有一个缺点,就是经常爆粗口!

他,很善良。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在课间的时候玩抓人游戏,我们先石头剪刀布。我们几个将军包,结果是我和另外三个人不抓。开始游戏了,我们四个人集体跑,遇到抓的人就分散,等逃过去的.时候再集体跑。我们就按照这个方案来跑,但是,突然一个抓人的同学跑过来偷袭,我和两个同学逃过了一劫,但是我们之中跑得最快的被抓住了,所以他也是抓人的了,我们几个跑不过他,一一被他抓住,就当光剩我一个人的时候,我跑得太快而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因为那个季节是夏天,所以摔淌血了,我疼得直叫。突然,一个人出来了,他二话没说把我扶起来,拿出纸给我擦血,等血止了,他又扶和到我的座位上,那个人就是我的好朋友,好同学王天翔!

搭档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渐渐发觉了这个小伙子在做事情方面的优点:专心、细致,学东西特别快,动作麻利,表哥修车时,他跟前跑后取工具,帮表哥打手电筒照明,整理卸下的螺丝零件,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唯一让人觉得惋惜的是,他耳朵听不见,不会说话。

阴雨天洗车的生意不太忙,我便和他坐在店门口,尝试着和他沟通,说一些生活中的事情。他的勤劳和耐苦让我们大家都很喜欢他,从他嘴里发出的咿咿呀呀的声音和他形象的手势中我得知他很喜欢打篮球,他会游泳,会驾驶大货车,甚至会操作挖掘机。这些事情让他感觉到在这里生活很有意思。

文宝的老家在离我家不远处的一个小镇上,他的父亲和我伯父是战友。文宝来了快半年了,中途曾回去过一次,因为他爷爷过世,临走时他告诉我们他过两天就回来。他不在的那几天我们都有些想念他,因为他在的时候确实分担了我们很多压力。一个星期后,他真的回来了,他叔叔送的他。隔老远他就开始跟我们打招呼,冲我们笑,示意他回来了。我们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欢迎他。

店里的活儿有时候很忙,文宝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甚至对我有些依赖。6月份正值毕业,我在学校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有时候一连几天都不能去店里,去了也不能待太久就要返回学校。那段时间,要是到了晚上我还没离开,他就会把双手合起来放在一侧肩上,问我晚上是不是会睡在他那儿。我给了他否定的回答,他看上去有些失望,但他假装毫不在意地冲我一笑,手背朝我迅速地来回摆动。

文宝还会做饭,一般的家常菜他都很拿手。他切菜时刀法熟练,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常做饭的那类。他切的菜不管是辣椒、肉或者黄瓜片,都很匀称。我常常竖起大拇指称赞他切菜技术一流,他懂得谦虚,摆摆手不好意思。当他看见从未拿过厨刀的我笨拙的手法时,又会假装嘲笑我,并竖起他的小手指头。他是个极听话的孩子,他独自活动的范围很小,或许他怕走太远把自己给弄丢了。

来店里洗车的熟客都喜欢让文宝给他们洗车,因为他洗得干净,但他们偶尔称呼他“哑巴”,这是一个在我们听来很刺耳的称呼。文宝有自己的名字,是他父亲在他刚出生的时候取的,叫张仲文,出生之时他的父亲希望他长大后成为一个满腹诗书的学人。人生的无常叫人不可捉摸,家中的碾米机突然爆炸,爆炸的碎片飞向了只有三岁的正在堂屋玩耍的小文宝,他的鼻子和耳朵出了血。从此,这个可爱的生命的生活便发生了残酷的转变。

文宝的父亲是痛苦的。很难想象对于一个从小就有听说缺陷的人来说,要想在这个世界独自生存下去会有多艰难。文宝的父亲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离他而去,那么接下来的路就只有靠他自己了。想到这里,我便能体会为什么文宝会懂得驾驶大货车,会操作挖掘机,会做饭。

我记得那天是周五,放学时我突然流鼻血了,还流个不停,我很害怕,这时,我的好朋友——吴珊珊出现了!她帮我去找老师,老师帮我止住了血。我心想:“吴珊珊你真好,帮我找了老师。”

还有一次,我也流鼻血了,是她帮我抄了作业,是她帮我清扫了垃圾,是她帮我装好了作业清好了书包。我有一个这么好的朋友是多么的好,我是多么的幸运啊!这个好朋友我要好好珍惜她,不和她闹矛盾,和她好好相处。

仅仅有一次,我和她闹矛盾了,因为我故意吓了一下她,她就生气了,不理我了,还拿了我的东西,直到下车才给我。我心里过意不去,就直接跑去找她,并和她说对不起。

说起吴沛洋,他可爱笑了。有一次,金子越、吴沛洋和我一起在路上走着,金子越为了解闷要给我们讲笑话,可是还没当他讲完,吴沛洋就在那里捧着肚子哈哈大笑,引得路过的人都转头看着我们。

他不仅爱笑,也是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我不小心摔倒了,手臂流出了鲜红的血液,吓得我哭了起来。这时吴沛洋看见了,飞快地跑了过来,把我扶了起来,送我到医务室,而且还叫了很多同学一起来看我。

可是,他有一点淘气。有一次刚下完大雨的时候,地面上大大小小的水坑积满了水,这时他飞一般地跑出教室来到操场,对着我身边的一个大水坑跳了过去,“哗啦啦”一个大水花直接溅到我的身上。因为这事他还被老师教育了一番,不过后来他知道错了并立刻向我道歉,我也很大度地原谅了他,他也成为了我心目中完美的人。

他的优点很多,特别热心肠。一次,我们几个同学一起去滑冰,划得正起劲的时候,我被一个人猛地撞倒在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李浩睿看到了,连忙赶过来扶起我,关切地询问我有没有哪里受伤。看我的手擦破了皮,便追上撞我的人,与他理论。那个人被他说得不好意思了,又转过身来跟我道歉。李浩睿把我扶到了一旁,用湿巾纸轻轻地擦干净了我的伤口,我心里暖暖的!

一天下课,我发现了他作业中的一个错误,看得出是因为粗心造成的。我拿着他的本子大声地在教室里嚷嚷:“数学课代表也犯这样低级的错误……”满脸得意。另外一个同学听了,制止了我,我这时也意识到了自己太冲动了,走到李浩睿的身边去跟他道歉。但他却一点儿也不计较,只是提醒我,以后和其他同学相处要注意,不要做伤害别人的事……我觉得很是惭愧,同时也为有这样的好朋友而深感自豪!

时间:

4、6 年级:三年级 授课教师:李洪枫 教学目标:

1.认识8个生字,正确读写“医院,医生,护士,消息”等词语。

2.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理解课文主要内容。3.抓住描写阮恒鲜血时表情,动作的语句,体会人物的内心。

4、学习阮恒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受朋友之间真挚的友谊,树立正确的友情观。教学重难点:

体会描写阮恒鲜血时动作、神态的语句,了解他的内心世界;体会 关键词句在表情达意上的作用。

一、导学。

1、谈话导入新课。

有一对好朋友——胖子和瘦子。有一天,他们到野外去玩,忽然遇到一头熊向他们逼来。瘦子手脚麻利,迅速地爬上了身边的大树,而胖子怎么也爬不上去,他着急地向瘦子求救:“嗨,朋友,拉我一把!”这时,只要瘦子停下来拉他一下,他就可以爬上去,可瘦子好象没有听见一样,只顾自己往上爬。眼看着危险一步步逼近,胖子在情急之时想起了熊不吃死人,于是马上屏住呼吸,倒地装死,终于躲过了这场劫难。当危险过去以后,胖子对瘦子说了一句话:()(1)同学们,假如你是胖子,你会说什么?

(2)你们说的很有道理,胖子说的话是:“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呢?今天我们继续学习18课,相信学了这篇课文之后,你会对什么是真正的朋友有更深刻的理解。

2、揭示课题:18课《她是我的朋友》。

3、质疑。

文中的“她”指的是谁?“我”又是谁?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件什么事?

二、出示预习目标一:

自学目标:学习生字、词语。

自学要求:读准字音,认清字形;会认读词语并理解意思。

1、课件出示词语。

2、开火车读词语。

3、选词说话,连词成段。

三、出示目标二:

学习目标:读课文,理解课文内容。

学习要求;

1、朗读课文,读准字音,读通句子。

2、思考:这篇课文写了一件什么事?(从课文中你知道了什么?)学习方法:读---议---说

1、朗读课文。

2、小组交流、汇报,疏通课文内容。

3、质疑:小女孩伤势严重,输血迫在眉睫,从文中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小男孩在献学时,心里怎样想的?

四、出示目标三 :探究小男孩献血时的内心活动。

学习要求:把描写小男孩动作、神态的句子画出来,体会他的内心活动。学习方法:画一画---读一读---议一议

1、师:要想知道阮恒献血时心里是怎样想的,就要从他的动作、神态入手。提问:献血前阮恒是怎样想的?(1)找一找,画一画。(2)同桌交流。(3)课件出示重点句1(4)读、质疑、分析内心活动。

2、提问:阮恒在献血过程中,心里又是怎样想的?(1)小组讨论、交流学习。(2)汇报。

3、小结:阮恒在献血过程中,从啜泣一下,到又开始呜咽,到持续不断的低声哭泣,说明了什么?他一次又一次地掩饰自己的害怕,又说明了什么?

五、人物评价。

阮恒在献血过程中有过害怕,甚至是非常害怕,你认为他可爱吗?谈谈自己的看法。

六、板书设计:

18、她是我的朋友

神情 动作

内心活动

举 放 举

犹豫

啜泣 捂

害怕 掩饰

呜咽 掩盖

更害怕 又掩饰

哭泣 咬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读过幽默诙谐的《父与子》,让我们体会到生活的快乐;又读了奥妙无穷的《十万个为什么》,它为我打开了知识宝库的大门,还有惊心动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天,我来到了书店,看到了一册心中向往已久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心里十分高兴,因为我走了好几家书店也没买到。我问售货员:“阿姨,这本书多少钱?”“七元。”那位阿姨热情洋溢地回答道。“七元!”可我眼下也只有10元了,如果买,下个星期的零花钱就没了。这时,我咬了咬牙想:买,一个星期不还有3元吗,节约点儿不就行了吗?我高兴地对阿姨说:“好,我买下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心里十分高兴。这时,天空上乌云骤起,下起了豆大的雨点,一不小心,我的书被弄湿了几滴雨,我连忙脱下了衣服,把书包起来跑向家。到了家,妈妈问我:“买什么去了?人浇得跟落汤鸡似的!”我兴奋不已地说道:“书,妈妈!《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妈妈这才恍然大悟……

走过马路,看见梅花园的大门,闻见梅花的清香,听见人们玩耍的声音,我加快了脚步,我的目标是图书馆,而不是梅花园。

走进图书馆,安静的环境,满眼的图书在我的眼前呈现。我穿梭在书柜间,仔细地寻找我最好的“朋友”……。

终于,我找到它了——《水浒传》,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一页,二页,很快地翻到我昨天读到的`地方,继续读下去。我终于读完了一遍,可是一本好书读一遍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多看几遍,认真地了解一下这个我们大家的好朋友。

当边上的梅花园飘来阵阵花香时,我真想去看看梅花,但是,书对我的吸引力,远远地超过了我想看梅花的欲望。

当图书馆里的管理员叫我离开,要关门的时候,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看了几个小时了。

我最讨厌的是星期一和星期三,因为这二天,图书馆会关门,我便不能进去见我的“好朋友”。

妈妈常常给我买书。有一次,妈妈买了一本书,叫《夏洛的网》,我只看了一遍,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书中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友情故事使我感动。

我时常和它聚会,用读的方式跟它玩耍。另外,我还会做笔记,把我每天看的书名,看的页数和主要内容摘抄下来,每天温故一下。

从我上学起,书就是我无声的老师,一直伴随着我。我的书包里总是塞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它让我认识了许许多多汉字,并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它培养我的兴趣爱好,使我健康成长。

我的小书柜里摆满了种类繁多的书,有漫画书、故事书、小说……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故事书。作文我们是彼此知心的朋友,亲密的伙伴。从我上一年级起到现在,四年多的时间里,每天我都把它拿出来,和它说话,一开始,我不认识它,我们完全是两个“陌生人”。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我的努力,我天天看,我开始了解它,认识它,并读懂了里面的意思。后来我又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记书中的优美词句,记精彩段落。做笔记锻炼了我的记忆力,也增强了我的理解力。只要我手中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在生活中,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它在我们伤心时,给我们安慰;在我们失败时,给我们鼓励。

在家里,我有一个不算大但是是我最喜欢的地方,那就是阳台,一个3-4平方米的小房间,为什么会是我最爱的地方呢?你的心中一定充满了许多疑问,那就来听我一一为你解答吧。

一个书柜,一个转椅,构成了我的天地。书柜书柜,顾名思义就是装书的柜子,没错,我的许多书就是“栖息”在书柜里的,每到了早上,暖洋洋的太阳映在阳台上,我就是在那里看书,看沈石溪的《狼王梦》、《保姆蟒》,杨红樱的《笑猫日记》好多喜欢的书;可是到了晚上,天黑了以后,我就不得不离开我的小书屋,因为那里没有灯,所以我就要抱着心爱的宝贝—书转移地点了。

除了家里我的小书屋,我还有一个更大的看书地点,那就是档案馆,我还办了一个读书证,每次我一进门,总是最先奔向儿童图书的地方,津津有味的读起书来,如果要走的时候一本书还没看完,我总要借回家,再细细品味,一定要把它看完,连吃饭都要妈妈三催四请的,爸爸妈妈都叫我“小书虫”。

家里的大多数书都是我订的,在学校里,每学期我都会订阅很多书和杂志,我依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同学们都很乐意借书给我看,而我也很爱惜他们的书。

小时候,我不喜欢看书,这那密密麻麻的字使我头晕目眩。最可恨的就是妈妈,天天让我读书,总让我去图书馆。有一回,妈妈把我叫到书房,让我一个人看书。哎,好无聊,我极不情愿的拿起书看了起来,聊以自娱。我看到《安徒生童话》里面的小美人鱼那么悲伤又那么善良。这时,我水汪汪的小眼睛里有一颗两颗眼泪停在了那本书上。我被书中的精彩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打那以后,我喜欢看书了。

慢慢的,我发现从书的海洋里,我找到了以前忽略的东西,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烦闷时,在字根表的溪流边,捧一本书,在手指掀动书页的瞬间,在心中的忧愁随着溪流无声逝去。

书,你是我力量的源泉;书,是寒冷中的一盏明灯,能够帮助我照亮前行的路,;书,是一扇明净的小窗,打开它,去畅游浩翰的海洋。

喜欢一本书就如喜欢一首歌,百听而不厌,细读无数次,仍觉得余韵犹存。其实,一本书或是一首歌,不一定是极好或极完美的。但它可以使我浮躁的心情平静下来,使我迟钝的大脑变得灵活,并填补了我脑中太多的空白。一本好书好比是人生的道路,正是一步一步艰难的步履。一本好书,能使我们的双眼大放异彩,有了好书为伴,我们的一生将不会留有太多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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